我覺得今年的主持人很不怎麼樣,非常非常不怎麼樣,感覺上就是找兩個會說法語的人好好打扮就上台串場。開票的時候,在各國連線的主持人一開始都會用有著濃濃當地腔調的英文恭喜大會成功,說好精彩的節目…… 真是超客套的。只有在芬蘭開票的時候,那個男主持人讓我眼睛亮了好大一下!!他的名字叫 Mikko Leppilampi,孤狗大神可以找到很多他的照片。不過電視上看比照片上吸引人,電視上看起來超嫩的。我以為他年紀很小,不過維基百科說他跟我年紀差不多。
EuroVision final 2008 -- Goodbye, western Europe!
我覺得今年的主持人很不怎麼樣,非常非常不怎麼樣,感覺上就是找兩個會說法語的人好好打扮就上台串場。開票的時候,在各國連線的主持人一開始都會用有著濃濃當地腔調的英文恭喜大會成功,說好精彩的節目…… 真是超客套的。只有在芬蘭開票的時候,那個男主持人讓我眼睛亮了好大一下!!他的名字叫 Mikko Leppilampi,孤狗大神可以找到很多他的照片。不過電視上看比照片上吸引人,電視上看起來超嫩的。我以為他年紀很小,不過維基百科說他跟我年紀差不多。
幾本書
一刀未剪的童年:是因為很多作家推荐,加上廣告詞寫得好像這本書很好笑,我才買的。各位,這本書,一、點、點、都、不、好、笑。我可以很坦白說,我覺得買這本書真的很浪費我媽的錢,我對不起我媽。這本書很像十幾年前的美國翻譯成長小說,我覺得它會紅,純粹是因為復古情節,還有很多人很緬懷過去的歲月。看這本書看得我超不耐煩,而且不舒服的。我只有看到最後的最後,結局明白的說出了在看的時候可以猜測出的部份的時候,心裡出現了一點對人世的體諒。因為是我很不喜歡的書,大家要借我也可以借,只是真的有這個時間的話,其他好看的書很多多,不要浪費寶貴的青春在這種書上面了。
偷書賊 追風箏的孩子
偷書賊:Again,因為廣告買的。我覺得臺灣的出版社行銷能力越來越好了。這本書我覺得還不錯,但是我不覺得有那麼好。跟很多講納粹時代的故事相較,這本書的特點在於他在寫的是在那個時代,少數還溫暖的人心。不過,我個人覺得這本書的深度不是很夠,跟另一本暢銷書「追風箏的孩子」比起來,震撼度差很多。「追風箏的孩子」真的是熬夜都要把它一口氣看完,一邊看一邊流淚,看到半夜兩點半看完,嘆了口氣才去睡。「偷書賊」,早知道我會去圖書館借,看完就算了。這本書滿適合父母給孩子說床邊故事的。
我願意為妳朗讀:我個人覺得,要看「偷書賊」,不如看這本。這本書是 one of my all-time favourite。我在這本書出版了很多年後,因為看到沒書可以看了才借來看的。我看廣告詞的時候,覺得真是通俗的故事,但是一開始翻,就不想放下來。我還記得我第一次看的時候,是在台大物理系當助理的時候。某個下午要去某計畫助理那報帳,那助理一直沒回來,我就在她辦公室外頭一邊看一邊等。等了四十分鐘,從站著看到腿酸蹲下來。看完還在人家門口嘆氣,還緊緊抱著書在胸口。XD。我跟圖書館借了三次之後決定買了。那個故事,那個文字真是太棒了。那個深刻的人心刻劃,和命運的安排,我都覺得那個是真的,是會發生的。
我好喜歡那個小男生和漢娜在一起的部份,那個部份真的很美好。我看這本書的時候,是一直有畫面在眼前的。包括那個小男生自己跑去找漢娜要認識她;漢娜去他家參觀他們的書房;他唸書給漢娜聽,漢娜投入而激動的樣子;他跟漢娜出遊,漢娜騎車,寬寛的裙子被風吹鼓的樣子;漢娜去看他和他朋友,但他就遠遠的看著她,沒有去跟她打招呼。後來發生的事是有些殘酷,大人的世界畢竟是不美的,但是人生就是這樣子。身為一個女生,我其實完全可以理解漢娜最後的決定。我其實也可以理解那個男生的想法,但是我不想說出來。可以這樣處理複雜深沈,卻又讓人不忍言說的人性,這是作者最高明的地方。
這本書的文字真的是太美了,我一直以為這是法國人寫的書 (當然譯者功不可沒),還一度想去找法文版,因為這個故事真的好浪漫,即使書到一半就開始寫不美好的事情,但是前面的佈局真的太美好了,再怎麼樣還是會讓人覺得,我就算長大了,經歷了很多的事情,被傷了心,但是我心裡某個封起來的角落,因為過去的某人,而始終還是溫暖柔軟惆悵的。這本書是德國人徐林克寫的,他後來的書我也有去找來看,不過,就像大部份的作家,第一本常常是最最最好的。
我後來看到有個藏書家的訪問,他喜歡收集愛書的各個語言版本。他特別提到了「我願意為妳朗讀」這本書,他特地去找了法文版。身為一個這本書的書迷,忍不住就要會心一笑。
在一起,就好:託臺灣出版商的行銷功力和改編電影之福,這本書也是暢銷書是吧。我買了,但還沒看完。我很坦白說,我覺得有些失望,這個失望,是因為翻譯的關係。
我是安娜戈華達的書迷,她是唯一一個歐美作家,我會定期孤狗看她有沒有新書,一路孤狗去看法文網頁的。我真的很希望我的法文好到可以直接看原版的。天培出版社翻譯過她其他兩本書:「我曾經愛過」和「我希望有人在什麼地方等我」。法國女人真的很特別。我強力推荐「我希望有人在什麼地方等我」,這本書真的是物超所值。我當時在看這本書的時候真的覺得她是天才。這本書的翻譯也還不錯,滿法國味的。特別推荐「當日重大事件」以及「羊腸線」兩篇,特別是後者,超驚悚的,我還重看了好幾次確定我沒有看錯。大家可以看看獸醫怎麼對待欺負她的惡棍。
我這次回臺灣,最大的感想就是臺灣的書市突然一下子都是歐美翻譯書,連日本文學的量都少了。(吉本芭娜娜的阿根廷婆婆好好看) 在這種狀況下,譯者真的是非常的重要。我也知道翻譯真的是很難的一門學問,不過因為譯筆而黑掉的書真的很無辜。
這個我要舉的例子是某個真的很有名的翻譯家幫時報出版翻譯的兩本史蒂芬金的書。我高一的時候,把當時皇冠出版的史蒂芬金的譯本都看完,真的是非常的過癮。那時候皇冠翻了幾百本的書,我的要求其實很基本,就是至少要通順,這點皇冠的譯書都有做到,我覺得跟編輯的要求和出版社的方針應該也有關係。但時報的翻譯書一向都有些聱牙,這兩本史蒂芬金的書更是箇中翹楚,就像史蒂芬金後來某一本譯本的書名「慘不忍睹」。我真的沒有誇張,大家可以去圖書館見識一下,我保證是自有翻譯書以來最糟的。我那時候本來是很開心說有史蒂芬金的新書可以看,可是勉強看了三遍,沒有一次可以忍到第二行。後來我就放棄了,決定把書還圖書館。去圖書館中途還先去補習。在老師到之前,我就在看自己的書,我同學就問我有沒有其他書可以分她看,我說有,但是很難看。她說沒關係,只是殺時間嘛。她看了一行就還我,說她完全明白為什麼我那樣說。
前一陣子,中國時報因為在緬懷翻譯家喬治高,就有一些談翻譯的文章。有一篇就提到翻譯這兩本時報出的史蒂芬金的書的譯者跟人家爭辯說,翻譯究竟是要照著原書一字一句翻,還是可以自己消化後決定有所調整。這個翻出慘不忍睹的史蒂芬金的翻譯果然是堅持一字一句照順序來翻的。我說,當然可以一字一句翻,但也要功力超高強才能這樣做,你都翻出那種大便了,到底是還有什麼臉跟人家爭辯啊!那兩本書,編輯根本就不應該讓它們到市面上來騙錢的。
我的大英百科狂想曲:這本書我超級推荐的,應該是我這兩年多來唯一會推荐大家去買的書。這本書給我的啟發與留給我的思考,是遠遠超越這本書上的文字的。這本書的翻譯相當文雅,用字相當斟酌,應該不是年輕資淺的譯者翻的。(笑)
這本書是君子雜誌編輯讀完大英百科全書的歷程和思考。這本書有 504 頁,很厚,花了我幾天的時間才把它讀完。這個人真的滿有趣的,我還在公車上讀到坐過站。
一開始的前言我就非常的喜歡:
「我以前確實挺聰明的,那是在中學和大學時代,事實上大家還認為我滿有腦筋的。我度假時帶著勞倫斯的小說,辯論起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滿腔熱忱,談話間不時加個文謅謅的『縱然如此』,肚子裡挺有料的。之後,大學畢業後那幾年裏,我開始了漫長又緩慢的下滑,滑向愚鈍。到了35歲,我已經變得無知到丟臉的地步。要是情況再這樣下去,到40歲時,我大概只會把日子花在收看〔幸運輪〕綜藝節目,就此終老而且越來越懶。」
我覺得他在描述的不僅僅只是他自己,他在描述的是這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我自己也有這樣的覺悟,我當年唸理組只是單純因為我媽媽說:「妳為什麼要去唸妳本來就會的東西?」(不過我想全世界 99% 都是選自己專長的唸吧!)。我當初辭掉外商的工作來唸書,我同事問我說是做跟以前學的相關的嗎。我說不是,是完全不相關的。他說,那這樣要學新領域的東西不是很辛苦。我說,可能是吧,但是再想想,我也才二十幾歲,難道就已經僵化到不能學完全新的事物了嗎?他想想,也覺得我說得對。我的大腦與毅力已經證明了我是可以什麼都會的,而且是不管做什麼,都可以好到某一個程度的。但是我年紀越來越大,還是會因為惰性而去做自己本來就會的事,去做不需要多努力的事。真幸運有這本書可以像懸樑刺骨一樣提醒我一下。
這個作者在讀了幾本百科全書之後,為了證明自己有沒有變聰明,還去參加電視益智搶答節目的錄影,還去參加高智商協會。要加入高智商協會需要參加考試,或是提出當年參加 SAT 考試的成績。他為了看自己這二十年來有沒有變笨,特別去參加考試。協會的人之後打電話來跟他說,他明明憑著二十年前的 SAT 就可以進這個會了,幹嘛要考試。他就問那個打電話的人說,那他到底考幾分。那個人看了一下他的成績說:「你應該要慶幸當初你 SAT 考得還不錯」。大家還可以參考一下他去參加那些超高 IQ 人的聚會,非常的有警世效果。
這本書滿好笑,特別是前半本,後面的笑點是有點貧乏了。這個人講話滿賤的,但是真的很好笑。像我妹不喜歡讀書,但她喜歡有人唸給她聽,我遇到有趣的會唸給她聽,她都會笑出來,然後說:「他這個人是怎樣」。像是他老婆的朋友在大談要去渡假曬太陽:
「『簡直等不及去曬曬太陽』香儂說:『你看我有多白。』
『每20,000個美國人之中就有一個患有白化症。』我說。香儂不知道該怎麼回應這句話才好。」
或是百科全書提到有個很吝嗇的老太太,連她姪兒腿斷了都不想出錢給他裝義肢,這時候這個嘴賤的編輯就下評論說:「我想她是對的。不然以後還要出錢給他買襪子。」
看來還是我老闆厲害,他就算是零碎的搭飛機的時間,我跟我同學都開始看機上娛樂雜誌或吃東西(對,我們是普通人),他都拿來做數獨訓練腦力。我決定等我老了也要這樣做,哈。
拼錯的星期三時間:
我加入了某書店的 AP 策略聯盟,大家從我網誌連結連去買書可以幫我賺 4% 的錢。基於誠實愛民的緣故,我的讀書心得還是都會說實話,不好看的還是會說,不過連結還是會放。如果有好心人看了我說某些書的壞話,但還是願意去點那些不好看的書的連結買那些書,我也是完完全全不反對的唷 ;-)。
我師祖
我師祖看到有臺灣的學生或老師要來,都會先來問我這是一所怎麼樣的學校。我知道臺灣人都很自傲的,不過這裡真的很少臺灣人,我師祖連清大交大怎麼樣都完完全全沒概念的。其他老師也都是差不多對臺灣學校一點概念都沒有的。
像這種,基於同鄉的關係,通常都會講好話啦!像清大交大一律說是就像是英國的帝國理工學院。我這樣說,這些英國人就大概可以推出這是怎麼樣的學校。不過這當然都是說好話,人家帝國理工學院真的是非常好的學校。這時候可能會有臺灣人跳出來不滿的說,帝國理工學院?聽都沒聽過,這是什麼學店啊!我當初英國就申請了兩間學校,一所就是劍橋,一所是 UCL,兩所都願意收我。我當時因為某些緣故,遲遲無法決定要來劍橋還是去 UCL。然後真的就有很純樸的人跟我說當然是去劍橋,「UCL? 那是什麼學店啊?」當初 UCL 要收我的老師,一直到現在,一年至少發個三、四篇文章在 Nature、Science 上,全臺灣一年不知道平均有沒有一篇可以上 Nature、Science,然後還被說學店,這真是叫人情何以堪。認識自己和認識別人真的很重要。我只有一次是有另一個老師問我另一所學校怎樣,因為我深知那所學校的學生素質和人格落差是兩個極端,所以沈吟了一下還是說:「好學校也有壞學生,壞學校也有好學生」,結果被學姐說我真不會說話。
我師祖是我老闆當年的老師,真的像古董一樣。他其實不做研究很久了,可是他每天都還是來實驗室,忙一些科學事務,像是很多期刊還是會找他審稿,像是組織會議,或是編書。他年紀很大了,可是對這個世界還是充滿了好奇心。他每天,對,每天,都會找我們問問題,各式各樣的問題。像是找期刊之類的。他上星期要找一篇文章的作者 email address,找很久都找不到,我幫他孤狗了一下找到,他就很開心的一直拍著我,說我是天才。好容易就被他推上天才的寶座。
我覺得英國的老人真的是活到老,學到老。像臺灣的網管,通常都是年輕人對吧!我們 Cavendish 的網管都是老人家。有多老呢?我們組的網管超過四十歲就算了,我剛進來的時候,有次電腦出問題,寫信給系上網管,那個網管很熱心,過一會兒就跑來找我。我一看真的傻眼,那個是滿頭白髮的老先生。然後之後沒幾個月這個老先生就退休了。我男朋友之前偶爾會跟他父親的雙胞胎兄弟用視訊見面,他那個不知道是叔叔還是伯伯那時候年紀也有八十五歲了。我真的很難想像老爺爺很開心的用著 msn 的視訊的樣子。
因為年紀很大的關係,我師祖常有很古老的故事可以說。像是才不久之前(1969 年),劍橋是不發給女生畢業證書的,因為那時候的人覺得女生唸大學不是件正當的事。我師祖就曾經如數家珍的告訴我女生怎麼一點一點的滲入劍橋校園的。XD。英國電視臺還曾經訪問過當年唸劍橋的女生們,現在都是八、九十歲的老太太了。還有個老太太說她這輩子最遺憾的,就是就是沒有拿到劍橋的畢業證書,還是沒有能參加畢業典禮,這細節我忘了。時代畢竟變了很多,所以後來學校也從善如流的達成她們的心願,還給她們應得的榮耀。我師祖的太太,非常的厲害,在那樣的年代,唸的是數學,最後一路做到材料系的教授。要知道,劍橋的教授超難拿的,可不是像美國和臺灣,一個系幾十個教授,這邊能拿到教授的真的都是金字塔頂端那一小點的人。我那麼有威望的師祖,還是達爾文學院的創辦人之一,但他到退休的時候還只是個 Reader (大概相當於助理教授),他太太是教授欸!
我前天在組裡的書櫃看到一本費曼的書。那本書上有費曼年輕時的照片,好帥,長得好像我的爆炸頭老闆。對,我覺得我老闆滿帥的,我們組裡的人也都同意的,雖然頭大了點,但是長相很不錯,非常的挺拔,身高應該有超過 180cm,五十幾歲了,身材還保養得很不錯,而且屁股非常翹 <-- 我在說這個的時候,我們組的女同學就跟我說她早就發現了。大家有沒有覺得這個組的女學生怎麼都怪怪的。
嗯,不過重點是,我拿著那本費曼的書,稍微翻了一下,他真的寫得超淺顯的。我在說他寫書都寫得好淺顯的時候,旁邊有博士後說,對,當年楊振寧就說,費曼文章的風格和狄拉克是完完全全不同的。我說,這我知道。我師祖曾經說過,他當年唸書的時候,曾經上過狄拉克的課。對,狄拉克,這個聽起來就是古人的大師。一開始的時候,大家都很興奮,這種超級大師的課嘛,想當然爾是整個教室爆滿,差不多有百人。不過第二次上課的時候,只剩下四、五十個人去上。到第三次上課的時候,我師祖就不知道有多少人去了……因為連他也沒去了。
這個在聽我說狄拉克故事的博士後,最後做了一個的結論:「所以去聽狄拉克課的學生人數的 lifetime 就是一節課」。XD。
我最喜歡的沙拉
我二年級的時候,有一天組裡的美國女生請了幾個人去參加她的感恩節盛宴。這是我第一次知道這個沙拉。看起來普普通通,吃起來真是驚豔不已。
材料:
野生箭生菜 wild rocket leaf
柑橘
胡桃 pecan
橄欖油
還可以加水田芥 (watercress) 或嫩菠菜 (baby spinach)之類的菜,反正要深綠色的,耐嚼的。像美生菜或是蘿蔓葉那種吃起來甜美爽脆的配起來味道應該不怎麼對。這邊的菠菜品種跟臺灣不太一樣,不知道為什麼吃起來嫩很多。人在英國的話可以買一整包的 wild rocket salad,在臺灣的話我就不知道要去哪裡買了,傷腦筋。
英式早餐
我已經差不多兩個月沒有休過一天假了,好累,呼呼。不知道為什麼好像實驗永遠做不完,而且我現在才發現我每一組數據都是做了又做、做了又做,大概都做了五、六次。真想要自己像那些西方人同學,都很有決心,反正做了一次就算了,時間到了獎學金沒了就停下來不做實驗。那個墨西哥女生更絕,她大概只有第一年的時候是認真做實驗的,然後第二年都沒有來,然後第三年就是下半學期來了不到十次,但是也沒有做實驗,但是現在已經在寫論文了,所以說 project 好真的很重要,有同鄉的老闆也是很重要。
想起張愛玲的時刻
李安在張愛玲的忌日以「色戒」拿了金獅獎。張愛玲的書我是每一本都至少看了兩、三次(突然覺得我好像時間太多),但是大概是年紀不到,她的書對我來說就僅止於對於那些古典時空的想像。
在我成長的那個年代,報紙還常常會提起張愛玲。這樣一個傳奇人物,誰誰誰跟她偶然在哪兒見上一面,或是通過一封信,或是在她垃圾桶裡翻出些什麼,這數十年後就變成一篇篇懷古炫耀文。也許也不能說是炫耀文,但總像是張奶奶的光環會讓任何一件再微不足道的事都變成值得細細品味的人生中的大事。
大家大概都猜不到在什麼樣的日常片刻我會突然想起張愛玲吧。
搬家 1st Sep 2007
一年又過去了,又到了我們要換宿舍的時候了。我們舍監對我很好,還先發一封信給我,讓我從十個房間裡面先選一個(可惜都是沒有洗手台的房間,唉)。我下學期還是會住在原來住的那棟房子裡,只不過是隔壁房,比我原來住的還大 4 平方公尺。
一年就這樣過了,我簡直是高興到快爆炸,過去一年真是往事不堪回首。有我樓下那中國女人當屋友,簡直是跟養一條狗一點差別都沒有。這女人的男人住在她房裡整整一年,他們兩個就付一個人的房租,然後常常半夜一、兩點開始吵架。我也不是沒跟大家提過那女人吵架起來是什麼德性,總是以為自己把音調提高罵個不停就是贏。吵就算了,還會哭,哭起來也是要把音調頻率提高,我在臺灣沒聽過上小學以後、家裡沒有婚喪喜慶的人是這樣放聲哭的,而且偶爾還會跺腳。然後吵完之後就沒事人似的到廚房吃麵吃得潄潄叫。廚房堆滿她大姐的東西,她煮過飯後都是一片狼藉。她本來都是不清的,在暑假的尾聲搬進一個英國人之後,不知道是人家反應了還是她男友怕丟臉,才開始會清。她煮飯總是弄得整個廚房味道很重,還會在大熱天放條魚在那解凍,從早上放到晚上再到早上,整個廚房都是魚腥味,解凍的水就在流理台上橫流。之前有一段時間這女人都用樓下的衛浴,不知道為什麼最後的這一個月都跑上來用,然後我們淋浴間的水孔就總是有一堆頭髮。那頭髮是黑色的,就我跟她是黑頭髮,不是我除了她還有誰。我貼了張紙條請大家洗完澡把塞在出水孔的毛髮整理乾淨,這條母狗把這紙撕了之後,還是不願意洗過澡之後把她的毛清理乾淨。不清水管就會堵住,所以最後還是每次都是我得去把她不知道是哪裡的毛清乾淨。大家知道去清別人的毛有多噁心嗎!然後偶爾還要去擦她留在馬桶墊上的血滴子。她到要搬走的時候不知道是決定把這房子弄得完全不能住人只能住狗還是怎樣,大便強力的黏在馬桶上也不刷,黏一間厠所也就算了,黏完一間不夠還去隔壁那間厠所黏,我不得已刷了其中一間,去買個菜回來又黏了。我怎麼知道是她,因為那時候整棟房子就只有我跟她住。明明是條母狗還自以為是公主,留一堆噁爛東西給別人清。
奇怪的英國人
我隔壁在兩個星期前搬進一個英國人。他搬進來的那天,我進門的時候,他在廚房洗碗,我想說,啊,新室友,要跟人家打招呼。我的微笑才揚了一半就凝結了,因為就在那時候,他就把他的頭轉了回去,繼續洗他的碗。然後整整兩個星期了,他沒跟我說過話,連打招呼說聲嗨都沒有。
這可不是我在這裡遇到的第一個這樣的英國人。我們實驗室裡,就有三個這樣的英國人。其中一個叫亨利的英國人,我認識他快三年了,他到這兩、三個月看到我才會「嗨,卡蘿」。之前都是在路上看到我就把頭轉開。至於為什麼最近他會開始跟我打招呼呢?我猜是我老闆很喜歡我做的東西,連我人在比利時,組裡開會他都不時要提到一下卡蘿做的東西。這在某些人面前,可能就是不能不巴結的老闆面前的大紅人了。
遇到嘴炮審稿人
前一陣子我把我的某一部份工作投到某期刊,結果上星期被拒了。我們組已經差不多有一年沒有論文登在這種指標性的期刊了,所以大家可是非常重視。當初我跟我在比利時的老師在一個月內就改過初稿八次。本來也還不是很急,因為我是那種慢工出細活的那種人,是因為發現我的競爭對手不過是算出我的成果其中最雞肋的那一部份就投到 Physical Review Letters(這是物理界專業領域最好的期刊了),所以才緊急起來。然後我的爆炸頭老闆本來是兩個星期的行程都排得滿滿的,一聽到這事,馬上把其中幾個行程取消,其中一天還完全空出來準備就在那天投稿。我們在兩天之內又把稿子改了四次,其中有幾次簡直就是像即席英文寫作測驗,像是我老闆不滿意我的最後一段,叫我回去重寫,下午他開會回來再來改。害我超緊張的,因為我的英文寫作實在不好啊。
這星期我老闆把審稿者的意見給我的時候,我一開始可是用非常尊敬的態度在讀審稿人的意見。第一個審稿人是站在我們這一邊的,甚至說可以直接拿去印了。第二個審稿人跟第三個審稿人的主要意見類似,都是覺得我的東西跟我們組之前那個泰國人刊在Physical Review Letters 的文章類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