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輩孤雛」是我看的第一本石黑一雄的書。這本書 2002 年在台灣出版後,我多次因為那個黑白封面和這個書名帶給我的沈悶與呆板感而與它錯身而過。多年之後,還是因為英國書店好愛擺這個作家的新書 Never Let Me Go (別讓我走),才想說這個作家的書這麼暢銷,還是看看吧,才勉強的借了「我輩孤雛」來看。沒想到一看,整個驚為天人! 開始翻就完全放不下。我很多年沒看到這麼古典氛圍的書,這個書的背景在 1930 年左右的上海租界;所謂成功的說故事者,就是有把人帶回到過去那個時空的超能力。書中主角是一個私家偵探克里斯多夫‧班克斯,少年得志的他,最想解開的謎,就是在他幼年時失蹤的雙親。很多書的前言很多,但石黑一雄的書一向是不會讓人覺得前面要花太多時間進入書的節奏;他是那種會從一開始就一直丟出重要情節的作家,像個會一直從帽子裡變出花和兔子的魔術師。我想不出有哪一個作家,跟他一樣是會從頭到尾一直生出重大情節,好似很怕讀者會覺得冷場似的。他的書基本上都會有謎題待解,很像不明說的懸疑小說。
我個人非常喜歡「我輩孤雛」,即使這本書的故事也許不是會讓人覺得非常有深度或讓人有所省思的那種,但它的好看度,在我看過的書裡是排非常前面的。我看的是中文翻譯,翻得不錯,很流暢,而且用字遣詞的掌握有考慮到書的背景和原作者的用心。
「長日將盡」是石黑一雄拿到布克獎的作品。我當然知道這部電影,但我那時候不知道這是石黑一雄的作品! 石黑一雄其實是日裔,六歲的時候全家移民到英國。我不知道是因為日本人的民性跟英國人就是有些相似還是怎樣,但是石黑一雄把英格蘭人那種有點怪怪的又難以言傳的感覺刻劃得好傳神。因為背景的關係,這本書全書籠罩著一種很悶的氣氛,但這種悶又不是讓人讀到很悶的那種,讀來反而會覺得這種悶很妙。這本書可以對照他其他兩本寫日本戰後的書一起看:「浮世畫家」和「群山淡景」。「浮世畫家」是描述一個老畫家回頭審視自己的一生以及那個軍國主義的時代的故事。「群山淡景」的主角是一個女兒自殺的日裔移民老太太,藉由回憶自己當年的好友來說自己的故事。「群山淡景」非常有梗,好多情節的氣氛都好怪,我看完之後才聽說衛報把這本書列為「十大鬼故事」。這本書很薄,但情節非常豐富,我一路被嚇到一百八十幾頁(原文版),結果最後幾頁還有大雷!!
「別讓我走」是他這幾年頗為暢銷的書。講的是在未來有一間複製人學校,學校裡的孩子都是為了他們的本尊而活,本尊需要他們的器官的時候就......(默)。這本書頗受西方人的愛戴,但我覺得還好。他整本書都在講這些孩子的生活細節,因為他們也是人,過的生活其實跟你我沒有太大的不同,他們在學校裡的生活跟臺灣的寄宿生差不了太多,同學間的感情和爭吵就跟一般的年輕人一樣。如果他就是要表達複製人跟一般人是一樣的,所以也是值得被珍愛的,那,就是這樣了。這本書的情節,我覺得非常普通,不凡的是這個故事的背景,讓這些尋常小事變得好像很特別。我自己的觀察是,他很擅長寫年少的友誼,也許這對他來說是人生很重要的事,所以這個主題在他的書中常常出現。「別讓我走」如是,「我輩孤雛」亦如是(「我輩孤雛」裡的那段孩提時的友情總是讓我一直想起愛蜜莉‧諾童的「愛傷害」)。
他的書我就剩最新那本和 the Unconsoled 沒看過了,the Unconsoled 沒看是因為這本書有點難找又有點貴,最新那本猶豫很久沒看的原因是書評好像不太好。不過我打算忽略書評了,因為我發現我最喜歡的「我輩孤雛」被罵死了,我沒那麼喜歡的「別讓我走」倒是好評一面倒。那些西方人還很愛看他寫日本戰後有奇怪觀念的老人家,我是因為「群山淡景」很有梗所以還滿喜歡的,不然我對那個有奇怪觀念的日本老先生不斷出現在他不同的書裡,感覺還有些厭煩。西方人不喜歡「我輩孤雛」的原因據說是覺得情節不合理。的確是有些情節我也覺得過於巧合,但是他丟出來的那些兔子和花,讓我還是看得很過癮啊! 這本書的最後,有讓人不太舒服的地方,但他也沒有多加描寫,就點到為止,這個「止」的藝術我覺得他也掌握得很好。有一件事還挺有趣的,「群山淡景」是他的第一本書,在這本書裡他大玩「不可靠的回憶者」,結果大家看他其他的書也會一直想,這個人的回憶/敘述是不是有問題,但是他幾乎每一本書都是靠主角的回憶撐完一本書啊!(笑)
除了「群山淡景」之外,我看的都是中文版。我上個月看完「群山淡景」,我就決定要慢慢把他的原作都搬回家,因為他的英文好簡潔好古典,而且不管寫什麼都很快進入正題,看了好舒服。只是我看了亞馬遜,都好貴呀...... 新書都要四磅以上,我下不了手。本來有看到一本不到三磅的「長日將盡」,我只放到購物車,沒馬上下訂單,第二天賣家就把那本書拿掉了,哭哭。
放開心
這幾天看了很多對以一首 I Will Always Love You 而爆紅的小胖子的意見。我真的不知道某些臺灣人是怎麼了。自己不喜歡就算了,只會在那酸啥不看好會紅多久或是只能唱英文歌不能發華語專輯之類的話。他也才幾歲,還沒有受過專業訓練,還有無限的可能,自己目光短淺什麼都只看臺灣,有人紅了不酸就不舒服的樣子。這個天上掉下來的爆紅應該是他經紀公司的重大考驗,我還滿期待看他們會怎麼做、怎麼培育他的。這種國際知名度根本是可遇不可求的,臺灣人的國際=中國的觀念突然受到了衝擊;這些本來還在想大中華地區的經紀人想都沒想過他們的理想還沒成真,就要一步跳到國際去了。
我就不太理解,對這個根本跟我們生活沒交集的人抱著祝福的心態是這麼困難的事嗎? 人家誠誠懇懇的在舞台上唱歌,在很多人覺得他這首歌唱得很好之際,有些酸民就是在幫他擔心未來紅不久,揪感心欸哦!
來這邊唸書的臺灣學妹,來了一年多,每次跟我說話,都會問:「那個 XXX 真的很厲害嗎?」XXX 是我們實驗室的不同人的名字。一開始我也沒多想,但兩三次後,我就覺得,你每次問這個是什麼心態? 這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強項,別人很強,我也就是努力我自己的部份,讓自己也不會比較差;別人就算不厲害,我也不會變厲害。上次講到實驗室一個女生,她又問,那個女生是不是真的很強。我說,雖然她志不在做研究(六月就要去當律師了,你還要要求她什麼?),但都跳級跳超過五級了,英國政府還派專人去幫她做鑑定,二十歲己經是劍橋博士後了,這個很厲害了,她的履歷表是非常漂亮的。學妹就在那跳針說啥很多人都能跳,只是自己不想跳,只是自己不想提早唸(人家跳五級欸,大姐)。又說啥像我們這種唸前幾志願的,功課都比大多數人好,所以其實都能跳的吧!(能不能跳級不是這樣看的吧) 最後還突然冒出一句:「本來就是很多人能跳自己不想跳,不然,妳覺得馬英九那兩個女兒不能跳嗎?」雖然她會在我中午一邊吃飯一邊看金融時報的時候,很開心的跑來跟我大談陳致中大學畢業後都沒工作之類的話題(我就低頭猛吃飯,她就一直談臺灣政治),但在講這種世界級的天才的時候冒出這句,還是讓我非常的傻眼。我又不認識那兩個女人,她們能不能跳級干我什麼事啊! 能不能跳級是我或她嘴上說說就可以或不可以的嗎? 都唸到劍橋物理博士班了,根據事實說話,而不是一堆「我覺得」或不要去做一些不存在事實的假設有這麼難嗎? 我從此很避免跟這女人說話,跟這種層次和心胸的人說話只是浪費我的時間。
我自己也不是沒有負面情緒的人,但至少負面情緒出現的時候會自己覺得很丟臉,覺得自己這樣不可以,討厭自己小心眼,更不要說讓別人發現我是個會嫉妒別人的人。
稱讚別人、承認別人的優點、祝福別人,絕對不會讓自己少一塊肉的。而且,相信我,正面的想法其實是會讓自己心裡更舒服點的。
我就不太理解,對這個根本跟我們生活沒交集的人抱著祝福的心態是這麼困難的事嗎? 人家誠誠懇懇的在舞台上唱歌,在很多人覺得他這首歌唱得很好之際,有些酸民就是在幫他擔心未來紅不久,揪感心欸哦!
來這邊唸書的臺灣學妹,來了一年多,每次跟我說話,都會問:「那個 XXX 真的很厲害嗎?」XXX 是我們實驗室的不同人的名字。一開始我也沒多想,但兩三次後,我就覺得,你每次問這個是什麼心態? 這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強項,別人很強,我也就是努力我自己的部份,讓自己也不會比較差;別人就算不厲害,我也不會變厲害。上次講到實驗室一個女生,她又問,那個女生是不是真的很強。我說,雖然她志不在做研究(六月就要去當律師了,你還要要求她什麼?),但都跳級跳超過五級了,英國政府還派專人去幫她做鑑定,二十歲己經是劍橋博士後了,這個很厲害了,她的履歷表是非常漂亮的。學妹就在那跳針說啥很多人都能跳,只是自己不想跳,只是自己不想提早唸(人家跳五級欸,大姐)。又說啥像我們這種唸前幾志願的,功課都比大多數人好,所以其實都能跳的吧!(能不能跳級不是這樣看的吧) 最後還突然冒出一句:「本來就是很多人能跳自己不想跳,不然,妳覺得馬英九那兩個女兒不能跳嗎?」雖然她會在我中午一邊吃飯一邊看金融時報的時候,很開心的跑來跟我大談陳致中大學畢業後都沒工作之類的話題(我就低頭猛吃飯,她就一直談臺灣政治),但在講這種世界級的天才的時候冒出這句,還是讓我非常的傻眼。我又不認識那兩個女人,她們能不能跳級干我什麼事啊! 能不能跳級是我或她嘴上說說就可以或不可以的嗎? 都唸到劍橋物理博士班了,根據事實說話,而不是一堆「我覺得」或不要去做一些不存在事實的假設有這麼難嗎? 我從此很避免跟這女人說話,跟這種層次和心胸的人說話只是浪費我的時間。
我自己也不是沒有負面情緒的人,但至少負面情緒出現的時候會自己覺得很丟臉,覺得自己這樣不可以,討厭自己小心眼,更不要說讓別人發現我是個會嫉妒別人的人。
稱讚別人、承認別人的優點、祝福別人,絕對不會讓自己少一塊肉的。而且,相信我,正面的想法其實是會讓自己心裡更舒服點的。
酪梨沙拉
食材:酪梨、香菜、醬油、泰式甜辣醬、檸檬
上上個月買了一盆香菜回來種,買回來一個多星期,澆了一次水,大概是我澆太多了,整盆香菜三天後全死光。我不死心,又買了一盆,有了前車之鑑,澆起水來都小心翼翼,還好這次種活了! 這種小事認真起來,做成功還是很令人開心。
我買來的香菜盆栽上,有酪梨食譜建議:把酪梨切塊,混香菜葉,滴幾滴檸檬汁,再灑上紅椒粉 (Paprika) 就完成了。我那時候家裡沒有紅椒粉,那時候也不知道紅椒粉的味道(後來特別買了一罐來嚐味道),只能拿手上有的東西來試。
我很喜歡吃酪梨,曾經在大減價的時候一次買了十顆酪梨回家慢慢吃。這東西吃起來沒啥味道,但沾醬油吃就會變得很鮮甜。看到原來可以加香菜葉和紅色的香料,我把酪梨切塊,丟幾片香菜葉,倒一點醬油,加一點我很愛的泰式甜辣醬,再滴幾滴新鮮檸檬汁~~我覺得自己真是天縱英才啊!!!
迷迭香烤鮭魚
食材:鮭魚排(約 175 克)、迷迭香、蒜、橄欖油、鹽
做法:
1. 鮭魚排抹上一層鹽,再灑上一層迷迭香,再放上一層碎蒜頭。最後淋上橄欖油。
2. 送進烤箱,200 度烤約 20 分鐘。
我會做的菜基本上都沒有什麼難度可言。這道菜很容易做,準備的時間也很短,也很難失敗。每次烤都香氣瀰漫整個廚房。我不吃蒜的,所以吃之前都會把蒜頭挑掉。烤好要趕快吃,熱不熱吃起來差超多。
迷迭香烤鮭魚配黃椒吃很搭。我以前不太喜歡吃黃椒的,覺得沒什麼味道,但一配這個吃,就覺得我幫黃椒找到它的靈魂伴侶了。不過昨天我沒有黃椒可以配,不然那個顏色會更完整。
上面的青菜裡,紅蘿蔔和紅椒是生的。新鮮的紅蘿蔔吃起來多汁又清爽。節瓜、蘑菇和綠花椰菜都是灑鹽淋橄欖油以後一起丟進烤箱烤。我常吃這種超簡便料理。節瓜是我冰箱常備蔬果之一,隨便切一切,灑鹽淋橄欖油烤一烤就很好吃了。
做法:
1. 鮭魚排抹上一層鹽,再灑上一層迷迭香,再放上一層碎蒜頭。最後淋上橄欖油。
2. 送進烤箱,200 度烤約 20 分鐘。
我會做的菜基本上都沒有什麼難度可言。這道菜很容易做,準備的時間也很短,也很難失敗。每次烤都香氣瀰漫整個廚房。我不吃蒜的,所以吃之前都會把蒜頭挑掉。烤好要趕快吃,熱不熱吃起來差超多。
迷迭香烤鮭魚配黃椒吃很搭。我以前不太喜歡吃黃椒的,覺得沒什麼味道,但一配這個吃,就覺得我幫黃椒找到它的靈魂伴侶了。不過昨天我沒有黃椒可以配,不然那個顏色會更完整。
上面的青菜裡,紅蘿蔔和紅椒是生的。新鮮的紅蘿蔔吃起來多汁又清爽。節瓜、蘑菇和綠花椰菜都是灑鹽淋橄欖油以後一起丟進烤箱烤。我常吃這種超簡便料理。節瓜是我冰箱常備蔬果之一,隨便切一切,灑鹽淋橄欖油烤一烤就很好吃了。
收到書好開心
收到跟網路書商訂的書,非常的開心。我訂的書是保羅奧斯特的 Collected Prose,基本上就是他的非小說作品結集。外國的作家有時候會把好幾本以前出過的書放在一起出選集。像是我不久前發現保羅奧斯特有三本小說和一本非小說的作品結集。這些結集的定價其實不會比分開來買便宜,但是國外的書店和網路書店常常有特價,像是我買到的保羅奧斯特小說結集III(Timbuktu + The Book of Illusions + Oracle Night + The Brooklyn Follies),精裝本才花我 4.99 磅。今天收到的 Collected Prose,裡面有 The Invention of Solitude + Hand to Mouth + the Red Notebook,另外半本是一些他幫別人寫的序和個人的真實故事,才花我 5.68 磅。
這本書我找挺久的,而且英國的亞馬遜書店沒列出到底是哪些作品的結集,讓我一路找到美國亞馬遜去做確認。亞馬遜索價 10.51 磅讓我著實下不了手。我常去的劍橋的書店一般的書都是 2.99 磅,而這儼然成為我對價格概念的標準;我之前都是以十年前台大一個便當 40 塊錢為標準,現在都是把英磅價格換算成可以買幾本書。以這本結集收的文章的量,10.51/3 其實好像也不會太貴,但我實在是在這個國家買書買便宜到食髓知味,一直覺得我可以找到更便宜的。網路書店常有賣二手書,但我實在是搞不太清楚書況 'Good' 跟 'Very Good' 有什麼不同;如果標 'Acceptable' 我還比較可以想像是什麼樣子。不過如果可以買新的當然還是買新的好。而且有時候會出現新的比二手的(還不是首版或作者簽名書)書便宜的狀況。
找這本書的內容和比價著實花了我好些時間。我在美國亞馬遜發現一本訂價快六美金的書,但是在英國訂美國亞馬遜的書,我光運費就得付八美金。我再定睛一看他的敘述,發現這家書商的倉庫在英國。我趕快到英國亞馬遜網站找,真的有這家書商賣這本書,但是訂價快六磅 =.= 想到我要付六磅跟倉庫在英國的書商買他們在美國賣六美金的書,我就非常不甘心,怎麼樣都下不了手。這件事情耽擱了一兩天,我一直希望他們能夠良心發現或突然發現自己看錯匯率了趕快把價錢改過來。我這個書蟲,花錢的地方常然不會只有一個......就在我巡 Abebooks 網站的時候,發現這家書商也在這裡賣這本書,訂價只要 1.18 磅!!! 我真是猜不透這家書商啊! 他們在這裡掛的運費比較高,要四磅五,但訂價和運費加起來除以三...... 嘿嘿,這算是令我相當滿意的價格。我覺得他們真的很奇怪,因為其實他們這本書就真的只剩這麼一本,我很確定,因為我在英國亞馬遜上有把他們的這本書放進購物車,我在 Abebook 下單後,亞馬遜系統就告訴我這家書商不賣這本書了。
我今天收到這本書有兩件事很令我驚訝。第一件事是我的收件地址是填劍橋大學物理系,但是書商在郵件上居然沒有寫劍橋大學物理系,直接寫凱文迪西實驗室。有沒有這麼內行啊,不會還順便 google 過我吧...... 另一件事情是,他們在物品的敘述有提到這本書是新的,但是最後幾張紙有出版社庫存書的章。我都下單了還傻傻寫信去問說,請問那個章是蓋在文字上還是蓋在最後幾頁沒有字的紙上,回信的人還用一個句子給我上了一堂英文課:'the marks are on the end papers not on the pages.' 我今天收到書,書包得很漂亮不說,膠帶撕開後,那個厚紙板完全沒有損傷可以再利用。書真的就是新的,而且這本書很特別,每一頁的頁緣很像是割開的,而且聞起來好香啊! 而且而且,我翻過來翻過去,完全沒看到那個庫存章啊! 喜孜孜的寫信跟書商說我收到了,而且完全沒看到那個章,他還老老實實回我一句:'we have to say maybe some remainder marks as some are well hidden.' 這也藏得太好了吧! 我還請同學幫我找也找不到。我想,那個章大概跟螞蟻差不多大吧!
這本書我找挺久的,而且英國的亞馬遜書店沒列出到底是哪些作品的結集,讓我一路找到美國亞馬遜去做確認。亞馬遜索價 10.51 磅讓我著實下不了手。我常去的劍橋的書店一般的書都是 2.99 磅,而這儼然成為我對價格概念的標準;我之前都是以十年前台大一個便當 40 塊錢為標準,現在都是把英磅價格換算成可以買幾本書。以這本結集收的文章的量,10.51/3 其實好像也不會太貴,但我實在是在這個國家買書買便宜到食髓知味,一直覺得我可以找到更便宜的。網路書店常有賣二手書,但我實在是搞不太清楚書況 'Good' 跟 'Very Good' 有什麼不同;如果標 'Acceptable' 我還比較可以想像是什麼樣子。不過如果可以買新的當然還是買新的好。而且有時候會出現新的比二手的(還不是首版或作者簽名書)書便宜的狀況。
找這本書的內容和比價著實花了我好些時間。我在美國亞馬遜發現一本訂價快六美金的書,但是在英國訂美國亞馬遜的書,我光運費就得付八美金。我再定睛一看他的敘述,發現這家書商的倉庫在英國。我趕快到英國亞馬遜網站找,真的有這家書商賣這本書,但是訂價快六磅 =.= 想到我要付六磅跟倉庫在英國的書商買他們在美國賣六美金的書,我就非常不甘心,怎麼樣都下不了手。這件事情耽擱了一兩天,我一直希望他們能夠良心發現或突然發現自己看錯匯率了趕快把價錢改過來。我這個書蟲,花錢的地方常然不會只有一個......就在我巡 Abebooks 網站的時候,發現這家書商也在這裡賣這本書,訂價只要 1.18 磅!!! 我真是猜不透這家書商啊! 他們在這裡掛的運費比較高,要四磅五,但訂價和運費加起來除以三...... 嘿嘿,這算是令我相當滿意的價格。我覺得他們真的很奇怪,因為其實他們這本書就真的只剩這麼一本,我很確定,因為我在英國亞馬遜上有把他們的這本書放進購物車,我在 Abebook 下單後,亞馬遜系統就告訴我這家書商不賣這本書了。
我今天收到這本書有兩件事很令我驚訝。第一件事是我的收件地址是填劍橋大學物理系,但是書商在郵件上居然沒有寫劍橋大學物理系,直接寫凱文迪西實驗室。有沒有這麼內行啊,不會還順便 google 過我吧...... 另一件事情是,他們在物品的敘述有提到這本書是新的,但是最後幾張紙有出版社庫存書的章。我都下單了還傻傻寫信去問說,請問那個章是蓋在文字上還是蓋在最後幾頁沒有字的紙上,回信的人還用一個句子給我上了一堂英文課:'the marks are on the end papers not on the pages.' 我今天收到書,書包得很漂亮不說,膠帶撕開後,那個厚紙板完全沒有損傷可以再利用。書真的就是新的,而且這本書很特別,每一頁的頁緣很像是割開的,而且聞起來好香啊! 而且而且,我翻過來翻過去,完全沒看到那個庫存章啊! 喜孜孜的寫信跟書商說我收到了,而且完全沒看到那個章,他還老老實實回我一句:'we have to say maybe some remainder marks as some are well hidden.' 這也藏得太好了吧! 我還請同學幫我找也找不到。我想,那個章大概跟螞蟻差不多大吧!
[閱讀心得] the Child of God 讀後感
Lester Ballard 是 Cormac McCarthy 在 the Child of God 小說中的主角。故事就從他家族傳給他的房子被拍賣說起。這個二十七歲的矮小男子就一個人孤零零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他的父親在他小的時候上吊自殺,是他發現屍體的。他媽媽沒多久也跑了。他做的顯然也不是穩定可靠的工作,大約就是常常用他寶貝的來福槍獵捕食物。
他在房子被拍賣後,就住在鄰居後院的小棚屋裡,過著最最原始最簡單的生活。我非常非常喜歡 McCarthy 對他這些生活片段的描寫。看似非常尋常甚至接近了無生趣的生活片段,訴說著這是一個多麼孤獨的人。讀者如我,彷彿就在他的簡陋小屋上方的一角看著這個可憐的靈魂。他是一個離我的生活世界最遙遠的那一類人,我卻覺得我很能理解他的感受。他的感受是什麼? 我想大多數的時候他是不感受的,至少好像是不感受的。做為一個粗人,彷若他是沒有感受的,日子就是這樣一天一天的過。他沒有人訴說,但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就這樣一個人,他要一個人活下去,他沒有讀很多書,他是個粗人,所以這個世界不期待他是有細微感受的,他就是得像個硬漢一樣。他一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一個沒有人在乎的角落。一般人莫不把他當做壞人,就算他其實也就是粗野一點,但大家就是覺得他是個做奸犯科的人,誣告他強暴什麼的都覺得理所當然。反正也沒人幫他喊冤沒有人在乎。他甚至也沒交到壞朋友。他根本就沒有朋友。
他一開始還試著把自己包含在這個世界裡。他偶爾去找管垃圾處理場的老頭。他去園遊會玩射擊遊戲,嬴了三隻大娃娃,而且之後都非常呵護著他的這三個寶貝。
有一天,他在路邊看到一輛車,車裡有一對男女。他們已經死了。Ballard 做了那些社會最低層會做的事。而且還把那具女屍帶回家。他給那個女屍買新衣服,打扮她。現在當我打下「戀屍僻」的時候,覺得這三個字看起來很可怕,當我在看他對這具女屍做的事的時候也忍不住要說:「天啊! 你在幹嘛啊!」這就是他墮落的起點。這是他在書裡的初戀。我說初戀是含蓄了些。
他的這個初戀沒兩天就被一場火災燒掉了。他帶著他的僅有家當,包括那三隻填充玩具搬到一個深山裡的洞穴,然後開始連續殺人,為了被殺的女子身上還殘留的體溫。他逐漸的恍惚,最後他射殺了買下他被拍賣屋子的新主人,那個新主人則射掉他的一隻手臂。
在醫院裡,一群人挾持他去找那些被害者的遺體,被他逃脫了。他逃回來醫院,說:'I'm supposed to be here.' 他是多麼希望被當做這個社會的一份子啊! 他被送進精神病院。他在院裡的鄰居聽說會剖開人頭吃人腦,關這個鄰居的那個房間門把還特別用一根湯匙卡著。Ballard 問說:「這就是他拿來吃人腦的那根湯匙嗎?」(我還特別查過,the Child of God 在 1973 年就出版了,遠早於「人魔」或「紅龍」)。Ballard 死後,當了大體老師,之後被裝在塑膠袋裡,然後草草的被火化。這就是一個被視如草芥的社會邊緣人的一生。
因為對他充滿了同情,我真的很怕自己的心理有點不正常。還好看到不少人跟我有一樣的感受,而且還發現跟我有相同感受的人也都覺得很不安,覺得自己是不是不太正常。:-) 好像最簡單的解決 Ballard 的問題的,就是他可以找到一個女生跟他一起生活。如果他那個時代有網路就好了,至少可以跟鄉民打打嘴炮,那種被隔離感就不會那麼深了。諾貝爾獎不頒給網路還有誰更適合受獎呢?
我在看日劇「愛與寬容」時,全劇讓我感觸最深的一段是受害人的爸爸說,沒想到兇手出生的家庭跟他們一樣,也就只是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中產階級家庭,他多麼希望兇手的家庭是個爛一點的家庭,那他要怪罪起來也比較理所當然。他很希望兇手就是像 Lester Ballard 這樣的人吧!
剛看這本書的時候,我也沒想到會這麼貼切時事。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廢除死刑,都請仔細想想這個公共議題,特別是去聽對面一方的言論,然後反問自己問題。順便想想自己的思辯跟市場賣菜的阿婆會說的有什麼樣的不同。這也是一個驗證自己的高等教育受到哪裡去的一個機會。
---------------------------------------------------------------------------------------------------------------------------------
發現終於可以靠在書店翻翻就看出手上這本書是不是我會喜歡的。結果因此把 Paul Auster 和 Peter Carey 在 Galloway & Porter 有的書幾乎都搬回家(掩面)。其實 Galloway & Porter 從我五年前來劍橋的時候就長年在賣 Peter Carey 的書,但我直到最近才開始對他的書有興趣。我挖到一本 Paul Auster 的小說結集第三集,裡面收了他的四本小說:Timbukt、The Book of Illusions、Oracle Night、The Brooklyn Follies。精裝本才不到五磅錢! 其實我以前在店裡有看過他的小說結集第一集和第二集,但那時候對他沒興趣,現在想起來覺得好後悔。
最近挖到的好書還包括一本聽說是英國有史以來最有名的食譜:Mrs Beeton's Household Management。這本書是 150 年前第一次出版。維多利亞時代的畢頓太太把好多事情寫得好詳細,我在書店翻就覺得好有趣,像是床單要怎麼洗最潔白啦,晚餐菜單該怎麼排啦,英國傳統菜單也一堆,還有大家該遵守些什麼禮節。其實就算我住這個國家,很多事情也不是我這個不是在這裡長大的人會了解甚或注意到的,剛好可以拿這本寫得鉅細靡遺的書做參考。
咖哩
我來英國的前三年很常煮咖哩。倒也不是我喜歡吃咖哩,純粹只是煮咖哩通常一次就煮一大鍋,可以吃好幾餐,可以少做幾頓飯。因為我都買日式咖哩塊,每次吃都同一種,已經吃到快吐了,兩年前買的一個咖哩塊放到上星期才煮來吃,但還是剩半個咖哩塊吃不完。我真是吃到怕了。
用洋蔥、馬鈴薯和紅蘿蔔這三種食物的組合還可以做馬鈴薯燉肉,也是可以一次做一大鍋。我以前還常做一種中國同事名作「羊肉飯」的改良版。我不太吃羊肉的,大概只有比利時的羊肉我吃,因為我在比利時碰到的羊肉,不知怎麼都沒羶味。這個飯也很容易做,有個大同電鍋就可以了。就先鋪一層洋蔥(我會先炒過),然後一層紅蘿蔔丁,然後一層豬肉塊,再加自己想要的米量。內鍋水依米量而定,可能要再少一點點,但我本人不太講究。然後加點醬油,加多少也看各人,我用金蘭醬油和這邊買的金蘭生抽,要達到一樣的鹹度需要的量差滿多的。然後外鍋一杯水。有時候我米放太多(想少煮一兩頓飯嘛),電鍋跳起來之後就得在外鍋再放一杯水再煮。我同事是用小鍋在瓦斯爐上慢慢煨,老娘沒這心力和閒情逸致。這個飯煮起來有點像油飯。
正在吃飯的就不要再往下看囉~~
我上星期煮咖哩,在 MSN 上跟我妹說我今天中午吃咖哩耶。
我妹:幹嘛不早說,我剛早就幫妳準備好了。
我:......。妳知道我中午在學校吃完便當,都會用餐巾紙把便當擦一擦,這樣回家會比較好洗。可是妳知道用餐巾紙擦咖哩的遺跡就像......
我妹:妳幹嘛去翻垃圾桶!
用洋蔥、馬鈴薯和紅蘿蔔這三種食物的組合還可以做馬鈴薯燉肉,也是可以一次做一大鍋。我以前還常做一種中國同事名作「羊肉飯」的改良版。我不太吃羊肉的,大概只有比利時的羊肉我吃,因為我在比利時碰到的羊肉,不知怎麼都沒羶味。這個飯也很容易做,有個大同電鍋就可以了。就先鋪一層洋蔥(我會先炒過),然後一層紅蘿蔔丁,然後一層豬肉塊,再加自己想要的米量。內鍋水依米量而定,可能要再少一點點,但我本人不太講究。然後加點醬油,加多少也看各人,我用金蘭醬油和這邊買的金蘭生抽,要達到一樣的鹹度需要的量差滿多的。然後外鍋一杯水。有時候我米放太多(想少煮一兩頓飯嘛),電鍋跳起來之後就得在外鍋再放一杯水再煮。我同事是用小鍋在瓦斯爐上慢慢煨,老娘沒這心力和閒情逸致。這個飯煮起來有點像油飯。
正在吃飯的就不要再往下看囉~~
我上星期煮咖哩,在 MSN 上跟我妹說我今天中午吃咖哩耶。
我妹:幹嘛不早說,我剛早就幫妳準備好了。
我:......。妳知道我中午在學校吃完便當,都會用餐巾紙把便當擦一擦,這樣回家會比較好洗。可是妳知道用餐巾紙擦咖哩的遺跡就像......
我妹:妳幹嘛去翻垃圾桶!
訂閱:
文章 (At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