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書好開心

收到跟網路書商訂的書,非常的開心。我訂的書是保羅奧斯特的 Collected Prose,基本上就是他的非小說作品結集。外國的作家有時候會把好幾本以前出過的書放在一起出選集。像是我不久前發現保羅奧斯特有三本小說和一本非小說的作品結集。這些結集的定價其實不會比分開來買便宜,但是國外的書店和網路書店常常有特價,像是我買到的保羅奧斯特小說結集III(Timbuktu + The Book of Illusions + Oracle Night + The Brooklyn Follies),精裝本才花我 4.99 磅。今天收到的 Collected Prose,裡面有 The Invention of Solitude + Hand to Mouth + the Red Notebook,另外半本是一些他幫別人寫的序和個人的真實故事,才花我 5.68 磅。

這本書我找挺久的,而且英國的亞馬遜書店沒列出到底是哪些作品的結集,讓我一路找到美國亞馬遜去做確認。亞馬遜索價 10.51 磅讓我著實下不了手。我常去的劍橋的書店一般的書都是 2.99 磅,而這儼然成為我對價格概念的標準;我之前都是以十年前台大一個便當 40 塊錢為標準,現在都是把英磅價格換算成可以買幾本書。以這本結集收的文章的量,10.51/3 其實好像也不會太貴,但我實在是在這個國家買書買便宜到食髓知味,一直覺得我可以找到更便宜的。網路書店常有賣二手書,但我實在是搞不太清楚書況 'Good' 跟 'Very Good' 有什麼不同;如果標 'Acceptable' 我還比較可以想像是什麼樣子。不過如果可以買新的當然還是買新的好。而且有時候會出現新的比二手的(還不是首版或作者簽名書)書便宜的狀況。

找這本書的內容和比價著實花了我好些時間。我在美國亞馬遜發現一本訂價快六美金的書,但是在英國訂美國亞馬遜的書,我光運費就得付八美金。我再定睛一看他的敘述,發現這家書商的倉庫在英國。我趕快到英國亞馬遜網站找,真的有這家書商賣這本書,但是訂價快六磅 =.= 想到我要付六磅跟倉庫在英國的書商買他們在美國賣六美金的書,我就非常不甘心,怎麼樣都下不了手。這件事情耽擱了一兩天,我一直希望他們能夠良心發現或突然發現自己看錯匯率了趕快把價錢改過來。我這個書蟲,花錢的地方常然不會只有一個......就在我巡 Abebooks 網站的時候,發現這家書商也在這裡賣這本書,訂價只要 1.18 磅!!! 我真是猜不透這家書商啊! 他們在這裡掛的運費比較高,要四磅五,但訂價和運費加起來除以三...... 嘿嘿,這算是令我相當滿意的價格。我覺得他們真的很奇怪,因為其實他們這本書就真的只剩這麼一本,我很確定,因為我在英國亞馬遜上有把他們的這本書放進購物車,我在 Abebook 下單後,亞馬遜系統就告訴我這家書商不賣這本書了。

我今天收到這本書有兩件事很令我驚訝。第一件事是我的收件地址是填劍橋大學物理系,但是書商在郵件上居然沒有寫劍橋大學物理系,直接寫凱文迪西實驗室。有沒有這麼內行啊,不會還順便 google 過我吧...... 另一件事情是,他們在物品的敘述有提到這本書是新的,但是最後幾張紙有出版社庫存書的章。我都下單了還傻傻寫信去問說,請問那個章是蓋在文字上還是蓋在最後幾頁沒有字的紙上,回信的人還用一個句子給我上了一堂英文課:'the marks are on the end papers not on the pages.' 我今天收到書,書包得很漂亮不說,膠帶撕開後,那個厚紙板完全沒有損傷可以再利用。書真的就是新的,而且這本書很特別,每一頁的頁緣很像是割開的,而且聞起來好香啊! 而且而且,我翻過來翻過去,完全沒看到那個庫存章啊! 喜孜孜的寫信跟書商說我收到了,而且完全沒看到那個章,他還老老實實回我一句:'we have to say maybe some remainder marks as some are well hidden.' 這也藏得太好了吧! 我還請同學幫我找也找不到。我想,那個章大概跟螞蟻差不多大吧!






我的 Buzzer Beat 觀後感


Buzzer Beat 是去年秋天的日劇。我看之前完全不知道這是在演什麼,可能因為沒有期待,所以反而有一種出乎意料好看的驚喜感。

[閱讀心得] the Child of God 讀後感

Lester Ballard 是 Cormac McCarthy 在 the Child of God 小說中的主角。故事就從他家族傳給他的房子被拍賣說起。這個二十七歲的矮小男子就一個人孤零零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他的父親在他小的時候上吊自殺,是他發現屍體的。他媽媽沒多久也跑了。他做的顯然也不是穩定可靠的工作,大約就是常常用他寶貝的來福槍獵捕食物。 他在房子被拍賣後,就住在鄰居後院的小棚屋裡,過著最最原始最簡單的生活。我非常非常喜歡 McCarthy 對他這些生活片段的描寫。看似非常尋常甚至接近了無生趣的生活片段,訴說著這是一個多麼孤獨的人。讀者如我,彷彿就在他的簡陋小屋上方的一角看著這個可憐的靈魂。他是一個離我的生活世界最遙遠的那一類人,我卻覺得我很能理解他的感受。他的感受是什麼? 我想大多數的時候他是不感受的,至少好像是不感受的。做為一個粗人,彷若他是沒有感受的,日子就是這樣一天一天的過。他沒有人訴說,但這還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就這樣一個人,他要一個人活下去,他沒有讀很多書,他是個粗人,所以這個世界不期待他是有細微感受的,他就是得像個硬漢一樣。他一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一個沒有人在乎的角落。一般人莫不把他當做壞人,就算他其實也就是粗野一點,但大家就是覺得他是個做奸犯科的人,誣告他強暴什麼的都覺得理所當然。反正也沒人幫他喊冤沒有人在乎。他甚至也沒交到壞朋友。他根本就沒有朋友。 他一開始還試著把自己包含在這個世界裡。他偶爾去找管垃圾處理場的老頭。他去園遊會玩射擊遊戲,嬴了三隻大娃娃,而且之後都非常呵護著他的這三個寶貝。 有一天,他在路邊看到一輛車,車裡有一對男女。他們已經死了。Ballard 做了那些社會最低層會做的事。而且還把那具女屍帶回家。他給那個女屍買新衣服,打扮她。現在當我打下「戀屍僻」的時候,覺得這三個字看起來很可怕,當我在看他對這具女屍做的事的時候也忍不住要說:「天啊! 你在幹嘛啊!」這就是他墮落的起點。這是他在書裡的初戀。我說初戀是含蓄了些。 他的這個初戀沒兩天就被一場火災燒掉了。他帶著他的僅有家當,包括那三隻填充玩具搬到一個深山裡的洞穴,然後開始連續殺人,為了被殺的女子身上還殘留的體溫。他逐漸的恍惚,最後他射殺了買下他被拍賣屋子的新主人,那個新主人則射掉他的一隻手臂。 在醫院裡,一群人挾持他去找那些被害者的遺體,被他逃脫了。他逃回來醫院,說:'I'm supposed to be here.' 他是多麼希望被當做這個社會的一份子啊! 他被送進精神病院。他在院裡的鄰居聽說會剖開人頭吃人腦,關這個鄰居的那個房間門把還特別用一根湯匙卡著。Ballard 問說:「這就是他拿來吃人腦的那根湯匙嗎?」(我還特別查過,the Child of God 在 1973 年就出版了,遠早於「人魔」或「紅龍」)。Ballard 死後,當了大體老師,之後被裝在塑膠袋裡,然後草草的被火化。這就是一個被視如草芥的社會邊緣人的一生。 因為對他充滿了同情,我真的很怕自己的心理有點不正常。還好看到不少人跟我有一樣的感受,而且還發現跟我有相同感受的人也都覺得很不安,覺得自己是不是不太正常。:-) 好像最簡單的解決 Ballard 的問題的,就是他可以找到一個女生跟他一起生活。如果他那個時代有網路就好了,至少可以跟鄉民打打嘴炮,那種被隔離感就不會那麼深了。諾貝爾獎不頒給網路還有誰更適合受獎呢? 我在看日劇「愛與寬容」時,全劇讓我感觸最深的一段是受害人的爸爸說,沒想到兇手出生的家庭跟他們一樣,也就只是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中產階級家庭,他多麼希望兇手的家庭是個爛一點的家庭,那他要怪罪起來也比較理所當然。他很希望兇手就是像 Lester Ballard 這樣的人吧! 剛看這本書的時候,我也沒想到會這麼貼切時事。不管是贊成還是反對廢除死刑,都請仔細想想這個公共議題,特別是去聽對面一方的言論,然後反問自己問題。順便想想自己的思辯跟市場賣菜的阿婆會說的有什麼樣的不同。這也是一個驗證自己的高等教育受到哪裡去的一個機會。 --------------------------------------------------------------------------------------------------------------------------------- 發現終於可以靠在書店翻翻就看出手上這本書是不是我會喜歡的。結果因此把 Paul Auster 和 Peter Carey 在 Galloway & Porter 有的書幾乎都搬回家(掩面)。其實 Galloway & Porter 從我五年前來劍橋的時候就長年在賣 Peter Carey 的書,但我直到最近才開始對他的書有興趣。我挖到一本 Paul Auster 的小說結集第三集,裡面收了他的四本小說:Timbukt、The Book of Illusions、Oracle Night、The Brooklyn Follies。精裝本才不到五磅錢! 其實我以前在店裡有看過他的小說結集第一集和第二集,但那時候對他沒興趣,現在想起來覺得好後悔。 最近挖到的好書還包括一本聽說是英國有史以來最有名的食譜:Mrs Beeton's Household Management。這本書是 150 年前第一次出版。維多利亞時代的畢頓太太把好多事情寫得好詳細,我在書店翻就覺得好有趣,像是床單要怎麼洗最潔白啦,晚餐菜單該怎麼排啦,英國傳統菜單也一堆,還有大家該遵守些什麼禮節。其實就算我住這個國家,很多事情也不是我這個不是在這裡長大的人會了解甚或注意到的,剛好可以拿這本寫得鉅細靡遺的書做參考。


更生


我跟我弟都很愛阿部寬,只要有阿部寬的戲都會看。就算他只是演配角或是客串,我們就捧場的看到他演的角色領便當為止。上個星期終於把「白之春」看完了。我在這方面的自制力遠遠及不上我妹,總是一天都看好幾集。

咖哩

我來英國的前三年很常煮咖哩。倒也不是我喜歡吃咖哩,純粹只是煮咖哩通常一次就煮一大鍋,可以吃好幾餐,可以少做幾頓飯。因為我都買日式咖哩塊,每次吃都同一種,已經吃到快吐了,兩年前買的一個咖哩塊放到上星期才煮來吃,但還是剩半個咖哩塊吃不完。我真是吃到怕了。

用洋蔥、馬鈴薯和紅蘿蔔這三種食物的組合還可以做馬鈴薯燉肉,也是可以一次做一大鍋。我以前還常做一種中國同事名作「羊肉飯」的改良版。我不太吃羊肉的,大概只有比利時的羊肉我吃,因為我在比利時碰到的羊肉,不知怎麼都沒羶味。這個飯也很容易做,有個大同電鍋就可以了。就先鋪一層洋蔥(我會先炒過),然後一層紅蘿蔔丁,然後一層豬肉塊,再加自己想要的米量。內鍋水依米量而定,可能要再少一點點,但我本人不太講究。然後加點醬油,加多少也看各人,我用金蘭醬油和這邊買的金蘭生抽,要達到一樣的鹹度需要的量差滿多的。然後外鍋一杯水。有時候我米放太多(想少煮一兩頓飯嘛),電鍋跳起來之後就得在外鍋再放一杯水再煮。我同事是用小鍋在瓦斯爐上慢慢煨,老娘沒這心力和閒情逸致。這個飯煮起來有點像油飯。

正在吃飯的就不要再往下看囉~~








我上星期煮咖哩,在 MSN 上跟我妹說我今天中午吃咖哩耶。

我妹:幹嘛不早說,我剛早就幫妳準備好了。
我:......。妳知道我中午在學校吃完便當,都會用餐巾紙把便當擦一擦,這樣回家會比較好洗。可是妳知道用餐巾紙擦咖哩的遺跡就像......
我妹:妳幹嘛去翻垃圾桶!







鶯歌行

跟著考完期末考的妹妹去鶯歌。交通很方便,坐火車去還可以刷悠遊卡,從台北車站坐到鶯歌只要 28 塊錢。應該是不管坐復興號或通勤電車都一樣錢。只是這樣坐到復興號也沒有劃位。我們去的時候就是坐復興號,從台北車站到鶯歌,我們臉皮薄,一路都好擔心被人家叫起來。也很怕尷尬的英國人就會在火車座椅背上別字卡,標明這張座位從哪一段到哪一段是有人坐的,省得大家不好意思。

鶯歌火車站出去,一路都有路標指示觀光景點。他們這點做得非常非常好,好幾次我跟我妹不知道要怎麼走的時候,都是一抬頭就看到路標。

一般不都是電子看板嗎? 這裡居然放個牌子在馬路正中央,好傻眼。

往上走就是陶瓷老街了。大家扶老攜幼向上走這景象好眼熟啊! 我們去成功嶺給我弟懇親的時候就是這副光景啊! XDDDD。

這是陶瓷老街的入口。在入口處就有好便宜的鍋碗瓢盆,而且有的還真的很漂亮。不過因為是第一家,所以我們決定最後才回來買。後面有好幾家賣重覆的東西,但其實比來比去就是第一家最便宜。只是第一家是用紅白塑膠袋裝,超有台灣味,要送人的話就得回來自己重新包裝了。

鶯歌是一個很純樸的地方,完全沒有觀光景點亂抬價的情況。五顆魚丸才十塊錢! 這個比價的點好像有點怪,但原諒我平常吃不到嘛。我們在這吃了不少東西,豬血糕、炸杏鮑菇還有檸檬蔓越梅汁。還看到其他遊客帶了好幾袋咔哩咔哩回家。這個咔哩咔哩,我小時候常吃,有一次義大利同學跟我分享她的家鄉味,我一看,這不就是咔哩咔哩嗎? 還要再強調一次,這裡好便宜啊,我們要回家的時候,天色已經暗了,小販都要回家了,還玉米一支十塊錢的賣。我的媽啊,十塊錢在市場買得到一支玉米嗎? 一般下殺到一支玉米二十就很有誠意了,居然還賣十塊錢。

我還滿喜歡逛這些小店的,有助於刺激靈感和美感。我們在一家店看到好多好好看的陶瓷。就有一家做了很多小和尚的,超可愛。他們有一對老虎,前面看是很可愛的老虎,背面用非常非常漂亮的紅色畫花紋,尾巴還小翹起來,看起來好像很美的繡花鞋。我好想要啊! 小姐說要 2800。我覺得好貴。其實到這家店前,我們好像看了好多家店有可愛的老虎,只是那時候都沒注意牠們的背面。所以我們就覺得回去找,看會不會便宜一點。沒想到...... 之前覺得一直看到,但是真的要找的時候,陶瓷老街走九遍都再也沒看到。只有一家擺設跟這家很像,一看就知道是另一家分店的有。但是他們的老虎背是青色的,就沒紅色的美(聽說每隻的背都不同色)。這隻青背虎所在的店員小姐說要賣我 2500,之後又說 2200,然後又要降到 2000。我才知道這是可以殺價的。但是窮人家我真的不想花 2000 塊錢買裝飾品。所以最後還是沒有買。

來鶯歌還有一個目的,就是給我房東胎胎買禮物,感謝她讓我用低到爆的房租住她的房子。她很喜歡做陶藝,曾經給我看過她做的一隻中國龍。但她的中國龍根本就像西方的龍啊! 我於是想要給她一點古典的亞洲味。這是我在某家小店看到的兩個小傢伙。定價 1200,還附一塊非常非常實的木板給他們站在上面。因為之前為了那隻紅背虎奔波的經驗,我知道在這裡不殺價對不起自己,但這又實在不是我的專長,所以就意思意思殺到一千啦! 這兩隻小獅虎很重呢! 他們其實滿大隻的,在我行李箱佔了挺大的位子。我房東太太愛死了,還問我他們頭上的八卦是啥意思。我就亂講,說啥就是要在世界上的各種兩極的如黑白之類的事物得到平衡。她就說是陰陽是吧! 早說嘛,原來英文也有陰陽兩個字啊! (唸起來就是陰跟陽再加一點洋腔洋調)

這就是我拿來和蕃,哦不,是做國民外交的那兩個小傢伙啦!







學裁縫的興緻

有一件褲子太長了,拿去市集的裁縫攤改。我其實有時候會自己用手縫,但因為這件是西裝褲,想說去給人家專業的弄比較好。今天去拿的時候,裁縫還在縫,要我十到十五分鐘後再去拿。看她在縫,我有點驚訝,我想說她會用縫紉機縫的,沒想到她居然用手縫。

這邊改衣服好貴。改褲子的長短就要八磅。這還算合理的,我在網路上找了劍橋的修衣服的服務,這個是唯二沒看到負評的之一。其他做修衣服的還有三家,有一家看不出好壞,有一家有人說她去改兩件褲子,被敲了五十磅,另一家超多負評,還有人血淚控訴說他拿兩件褲子和一件衣服去修長短,被敲了一百二十磅。話說這裡的商店大減價都超便宜,我在 H&M 常看到 5-7 歐元或英磅的褲子(連不錯的西裝褲也這個錢)。改個長度就輕易超過褲子本身的錢了。

我回來之後就在看一般縫紉機要多少錢。好像八十磅就可以買到還不錯的了,我也想去買一台,修個十件就賺回來了。這個沒有什麼難度吧! 我還幫那個裁縫攤算了一下,每天縫個十件,一個月就 2400 磅了。不知道我拿學位究竟是為了什麼。。。。。

在等那十到十五分鐘的時候,去書店晃了一下,居然給我挖到寶! 今天居然有一本 Lady Oracle 藏在角落! 我猜本來有兩本,因為這本旁邊很明顯空了一格,原來那格的不知道被哪個人挖走了。其實我有中文版的了,但這本我買的價錢照慣例只有 2.99 磅,而且 Margrat Atwood 的文字好淡雅,我想要好好的學一下,所以就買了。






旅途愉快

我這兩三年交通運都不甚佳。回臺灣的時候雖然沒有真的遇到罷工,但是我要搭去機場的巴士居然沒有來! 這真的是超扯的。劍橋是一個非常國際化的小鎮,外來客多,要到外地去的學生學者也多。所以我們連去機場的巴士都很規律,去希斯羅的巴士每個小時有一班,去更近的 Stansted 則是每半小時就有一班。那台漏班的巴士可以說是絕無僅有。本來還想說是不是路況很差,所以誤點了。等到下一班該來的準時到了才知道我們這一大群二十幾個人要坐的那班永遠不會來了。而且大概是那時候快到聖誕節了,巴士站連個員工都沒有。上圖是我們等車的背景。我們這些倒楣鬼就在這樣的冰天雪地等了超過一個小時。

因為怕趕不上飛機,下一班到的時候我當機立斷決定搭火車去機場。那時候超冷的,我叫的計程車到的時候,我渾身發抖,抖個不停。其實我也沒搭過火車去機場,還好我在火車站遇到我同事,我同事就很好心的告訴我該怎麼搭。我搭火車到倫敦市中心,再搭地鐵去轉機場特快車。這個機場特快車號稱十五分鐘會到機場,但我那天坐了五十分鐘!! 我到機場的時候,離 check-in 櫃台要關只剩二十分鐘。跟我搭同一台電梯要到櫃台的我不認識的旅客,嘆了一口氣說:'This is really a long day!' 我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心酸。

要從台灣回英國的時候,我在香港轉機。我搭八點二十的飛機到香港也不過十點,轉搭十二點那班飛機其實是最好的,但是因為那班滿了,我訂到的是凌晨一點起飛。要等三小時已經很折騰了...... 沒想到一點的延誤到兩點。

我前兩天去愛丁堡面試。去的時候搭火車,一切很順利。我個性孤寒,一個人的旅程,可以訂安靜車廂 (quiet coach) 一定訂安靜車廂。沒想到跟我同時上車的兩個大男人,就坐走道另一邊的安靜車廂,從上車就不停不停的說話。我真的不懂他們要講話幹嘛不去別的地方,我們前後車廂空得要命,放眼看去連十個人都不到,他們就偏偏要坐安靜車廂說話。我同學說:「因為他們也怕別人吵。」我一直一直瞪他們,想也知道這種不要臉的人一定假裝沒看到。坐我對面的是一個中年的婦女,忙著用她的筆電辛勤的工作。這兩個男人坐了差不多十分鐘,坐我對面的姐姐也爆了,就叫他們閉嘴。其中一個多話的男人就辯說他們說得很小聲。姐姐就說:「可是我聽得到,而且都不能講手機了,你說呢?」安靜車廂的窗戶上有貼手機禁止的貼紙。本來就是了,我最討厭那種自以為講話小聲就不會吵到人的白痴。那種唧唧喳喳聲最惱人了。拜這位大姐所賜,沿途都好清靜啊啊啊~~~ 我想她也一定知道我是站在她這邊的,她跟那兩個白痴講話的時候我一直點頭。還好她出聲了,不然如果是我講,那兩個不要臉的多話白痴一定不會鳥我。

回來的時候是搭飛機,這個也很扯。因為我本來給面試留的時間多留了一個小時,但事實上是滿準時結束的,我就想搭前一班飛機,是五點起飛的。但是地勤說如果這樣要補比原票價還多兩倍的價差,我就算了,乖乖等六點半的飛機。我六點半的飛機先是延到七點十分就算了,他們七點十分本來就有一班,結果原來七點十分要飛的那班不但沒有跟著延後,還提早起飛。我六點半延到七點十分,還又一直延到七點半才開始登機。整個也太隨興了吧!

這個愛丁堡的面試是我的第一個面試,還因此被同學笑說,我果然是對蘇格蘭人比較有吸引力。我很感謝他們給我這個機會,而且聽說第一關面試通常是電話面試,把我找到愛丁堡,付我旅費已經很難得了,面試我的人一個是人事部經理,一個是英國總裁,這公司有六百多個員工欸,居然這麼大陣仗。這兩個人都非常有水準,連台中美局勢都略有所知。那個人事部經理居然還去找了,看我研究所唸的中央大學是一所什麼樣的學校...... 不過他查了還是沒概念,還特別問了我這是一所什麼學校。唉,凡走過還是會留下痕跡。他們人都很好,讓我從頭到尾都不緊張,我覺得我沒有說得很好,但因為完全不緊張,很從容,我想他們看到的是很真實的卡蘿。我從這個面試學到很多東西,而且他們人這麼友善,讓我心裡的恐懼減到最低,讓我對自己之後的面試更有信心了。






這個假期看的書

這幾年,我看書的策略就是在臺灣的時候儘量讀華文及日文翻譯作品,在英國的時候就讀歐美作品。每次都是快回臺灣的時候開始訂中文書,然後再搬回英國。每次都搬得很痛苦(搬家的時候更痛苦),可是沒辦法,因為現在郵局沒有寄到英國的水陸郵件服務了。但是光靠我這個窮人家的微薄薪資,根本不可能把臺灣一年來的有意思出版品都買來,所以我在臺灣的時候,都是三天兩頭跑圖書館。

慢慢的,慢慢的,我發現我還是遠離了台灣書市。我買的一本書上,書腰上寫上「名作家御我推荐」。這哪位啊? 一個我完全沒聽過的人變成了臺灣名作家......我跟台灣書市的距離可想而知。我 googled 了一下這位名作家,看了一下他的專長領域,嗯,我是不是買錯了書?

這兩年台灣作家出的書,我只對廚房裡的人類學家海神家族有興趣。野半島在報紙上刊的時候我看了,前幾天還借了或許,與愛無關。我很喜歡「或許,與愛無關」裡的中篇,多希望裡面的某些情緒我不懂得(默)。不過我無法苟同什麼「有人因為愛就是愛,恨就是恨,所以可以一次愛很多個,是個純潔的人」這種說法。除非這個人是從小離群索居,所以不理解別人就是會因此受傷害。要不然這根本就是賴皮又自私的人的藉口。最可怕的是還有人替這種人找藉口。就像臉書的創辦人在大家質疑臉書的隱私安全的時候,乾脆就說:'Privacy was no longer a social norm.' 這種人跟不要臉的政客有什麼兩樣? 如果我是編教科書的人,我一定會把楊照十幾年前一篇叫「混蛋們」的文章(收入 Cafe Monday 一書)編進生活與倫理或是公民與道德課本裡。這個社會就是有太多藉口方便人們使用。十幾年前我在寫一篇跟「黑鷹事件」有關的文章的時候就引用了這篇文章,十幾年之後的現在,我那時候寫的問題還是依然存在,除了無言還能怎樣,還好我寫完那篇文章就不看球了。我高中大學那幾年非常喜歡楊照的文章(其實現在還是會看,只是他的產量不比當年)。他當年在人間副刊三少四壯集的每篇文章我都有看,還都有剪貼,一結集出書就趕快買回家。他是我覺得臺灣唸文史作家裡,可以寫非常理性文章的唯一一個(倒是我自己的文章會被誤會是唸文史的人寫的,科科)。不管什麼事件,什麼概念,他都可以像因式分解一樣做分析。他的文章有很強烈的自省精神,這點讓我非常喜歡。跟他同時代的平路,我當時也很喜歡。這兩個人的作品在理性這部份很類似。我有時候看到有講座同時邀他們兩個出席,就覺得:「沒錯,這兩個人(的文氣)就是很配!」我當年那篇引用他文章的文章刊出後,過了幾天他也有一篇寫同樣事件的文章,而且有幾句話好像在呼應我寫的文章,我就覺得他應該有看到我的文章吧! (羞)

說到自私男人,那就一定要提一瞬之光。聽說很紅,但我也是這幾天才看的。這本書的作者語氣讓我非常的厭惡。沒看過的也不用看了,反正就是一個自我感覺良好的中年黃金單身漢(偏偏他又要一直強調自己很厭惡人家因為他的條件好就喜歡他,根本是欲蓋彌彰) + 任何條件都很好的上司親戚女配角 + 需要人保護的、柔弱的、被家暴的青春女孩的故事。任何人從這三個角色的提示,往最老掉牙的那個方向寫,就可以寫出相似度 99% 的故事大綱。我是再也不會看這個作家的作品了,這個人的性格和調性在字裡行間實在是呼之欲出。

宮本輝的錦繡中的男人就坦誠可愛多了(但這應該也是因為兩人已經不相干了)。我很喜歡這本溫暖的小書,看完之後還趕快再找這個作者的其他書來看。此書中的男人後來的同居伴侶我也很喜歡,那個會說出:「人家好喜歡你以前的太太」的傻氣跟我好像(默)。

約翰厄文的新罕布夏旅館中的爸爸媽媽要結婚的時候,老佛洛依德(有點忘了是不是他),握著這對準新人的手,要他們答應他三件事,而這三件事無非就是要他們相愛之類的。但是第三件事教我挺吃驚的,那是要這個女孩以後要原諒這個男孩。當時他們才剛相識,一切才剛開始,兩個人都年輕,什麼事都還沒經歷,這男的也沒做出什麼錯事,這麼青年有為的男孩也看不出未來會犯什麼錯。但這個老佛洛依德,做為一個人生旅途上的先行者,居然未卜先知的要這個女孩將來要原諒這男孩未來犯的過錯。該死的是我居然能夠明白老佛洛依德要她原諒什麼。這本小說的之後的情節也坐實了我那時的猜測。哦不是的,不是外遇,這男的很老實的。約翰厄文的書都非常非常的溫暖,而且有些片段相當好笑,而且他似乎都不會忘了他在哪裡安排了什麼道具。我看過的另一本他的作品心塵往事也是這樣,而且「心塵往事」翻譯得很好,看這種譯文真舒暢。書後的照片裡,作者銳利的眼神跟他書裡的慈悲情懷實在是對不太上。不過他的書實在是太厚了,我接連看完兩本就沒辦法繼續,需要大休息了。

我之所以能夠明白「新罕布夏旅館」中需要被原諒的部份,是因為我自己家裡的遭遇。這個遭遇讓我在看本格小說的時候特別的唏噓。我非常非常喜歡「本格小說」裡的起起落落,而且裡面的情節還常常是我身邊的人發生過的。其中有一段寫了富美子在夏繪家幫傭的第一個休假日,把她心裡的千迴百轉寫得非常有意思。這本書不只是有大格局的人生起落,還充滿了這種有意思的小片段。是一本讓我從頭嘆氣到尾的日版「咆哮山莊」。我看得非常入迷,而且剛看完的時候,完全不能接受富美子和東太郎在東太郎出國前的那一段過節。還等睡了一覺起來,才嘆了一口氣覺得,好吧! 好看的小說就應該要像這樣子啊!

宮部美幸的推理小說模仿犯也同樣處理了非常多的人物。我看完上册的時候真的覺得普通,完全無法理解好評哪裡來,也不理解一堆人因此去補看完她的其他書的狂熱(不過我理解她的作品非常之多,空閒時間很多的人可以試試,應該會很有成就感)。不知道為什麼在圖書館借書的人上下册都喜歡分開借,害我那天借了兩本上,和某一系列的二三集(第一集被借走了)。要不是因為看了上不看下很怪(這套書老早就公布兇手了),不然我也不會巴巴去找來下册。對我來說,下册好看很多,而且讓兇手認罪那裡就算很芭樂也讓人看得非常爽快!! 即使是最後由美子的部份讓我覺得(至少以我的邏輯來看)不甚合理,而且其實所有情節都猜得出來,但對我來說,這部書的娛樂性夠最重要。而且作者讓後來的由美子和樋口惠的對照算是非常別具慧心的安排。

我其實對推理偵探或犯罪小說沒有特別的興趣。不過因為松本清張的「砂之器」五折特價,讓我有些心動。所以就先看了零的焦點,看看我喜不喜歡他的風格。可能是他的年代離我實在太久遠了,這本書裡一直提到現在是戰後這件事,讓我都要想一下,想到這本書的當時應該是三、四十年前。可能在當時很特別吧,我現在看來就覺得:「哦。」他就是很平實的告訴讀者案情的發展。

日本作家的書,我最近還看了:

1. 鹿男:日劇出來的時候我也沒看,因為總覺得不太想看玉木宏的戲。但看完這本書,我滿子都浮現玉木宏那張臉。我是看書的,但是還能看到笑出來,譯者也功不可沒。那句「東京右邊」完全命中我的笑點。然後我就決定把這個作者所有的書買來了。

2. 椿山課長的那七天:就講死了的人回陽間七天處理自己放心不下的事的故事。我覺得普通。不過佐伯知子的故事很動人,真想點播林憶蓮的「聽說愛情回來過」給她。

3. 轉瞬為風:熱血高中田徑社團的故事。感覺上好像是漫畫的劇本。

4. 娑婆氣:我只有借到第二集和第三集,而且我只有翻幾頁而己。我有看到很多好評,但也許是我太嚴格,我沒辦法接受這書的翻譯品質。好幾段一開始的句子完全沒有主詞。我沒辦法接受這種文字。

5. 狐狸庵食道樂:遠藤周作的散文集。算是古代文人的生活札記......我好像不是很喜歡那個時代的男人(默)。

我有七、八年不讀中國男作家的小說作品了。在臺灣看到的總是一堆後宮啦,然後總是用男女歡愛來隱喻權力或其他各種事,一寫再寫,同一個人一寫再寫,而且總有猥瑣感,寫到讓人覺得作者意淫的成份遠大於藝術的成份,寫到讓人覺得作者在真實生活裡在這件事上應該相當力不從心(我的這個看法和我很喜歡的作家陳寧很相似,她的風格練習是繼柯裕棻的「恍惚的慢板」之後,我最喜歡的一本散文集,淡而有味。我喜歡她寫她在異國的生活,她的法文老師,最喜歡她寫她的家人。她寫她親親愛愛的姐姐現在已經變成別人的媽媽那段,好有餘韻)。那時候看到覺得中國人是不是很愛野合啊! 而且還動不動就奶子來奶子去。直到最近看了畢飛宇的玉米。雖然他也是用性來隱喻權力關係或做為媒介,但他的用詞沒有放那麼多奶子,讓我稍稍可以接受。但我總覺得中國人跟台灣人很不一樣。中國人好愛寫權力的東西。像是玉米跟玉秀說話那個拐彎抹角的狠勁......其實我爺爺奶奶那代說話和待人就不是那樣了,對我來說,這是上上世紀的故事吧! 說來尷尬,我在看這本書的時候,一直彷彿聞到我某些中國人同事們長久不洗澡或不洗衣服所發出的味道。連玉秧的報告我都看了好幾次,因為我想確定中國人是想洗澡就可以洗。然後我還特別注意到裡面的女生,就算是戀愛中的也不是每天刷牙的(默)。我還看了久聞盛名的馬橋詞典。當初在報上看過片段,覺得還不錯,但這次看書......只覺得我對馬橋鎮一點興趣都沒有。

托爾金的袍子是一個書本珍品商的札記,寫了一些書的軼事非常有趣。裡面還有些他對某些經典的看法也很有趣。像是他提到寫阿拉伯的 XXX 的那個勞倫斯常刻意寫一些會讓人劃線的句子,還特別舉了一個例,說他敢打賭百分之九十的書上都在這段劃了線,科科。我如果有閒錢的話,應該會買原文版吧! 譯本是不差,但我不是很喜歡那個語調,實在是太油了,像個老頭似的。我知道這個譯者也翻了「非普通讀者」,這本書我是讀原文的,譯本只讀了片段,但那個片段就已經是老頭的油腔滑調了,弄得英國女王說話語氣像比爾布萊森一樣,這像話嗎? 這個譯者翻油嘴滑舌的比爾布萊森的書倒是應該挺適合的。



誰在半夜唱歌?

我第一次到比利時的時候,被安排住在一個豪華大公寓。那個供我一個人住的公寓約有四十坪,還附一個寬廣的陽台。客廳有豪華地毯、皮沙發,還有四十吋大電視。房間裡有雙人床,古典梳妝檯,櫃子裡有換不完的乾淨床單和被套。廚房裡有各式廚具和各式調味料香料。連窗簾都是蕾絲做的。房東是個大多數時間都住在剛果的老奶奶,跟我說起的事都是大約四十年前發生的。老太太人很好,知道我孤家寡人在比利時,心疼得要命,直跟我說要帶朋友回來住個幾晚都沒有關係。

這個公寓什麼都好,就是裝飾品太特殊。客廳的四面櫃子上,擺滿了陶瓷娃娃。就算是全白的天使瓷娃娃看久了,看起來也會怪怪的,更不要說這屋裡的娃娃還都不是一副安祥的表情。牆上還有很多老太太收藏的畫。老太太收藏的畫都很特別,而且古怪。我的床尾對的那面牆上就掛了一幅斜倚的裸女畫,身材姣好的裸女卻有一副詭異的表情。我平常很避免看這幅畫,連在房裡更衣,都覺得好像是我褻瀆了裸女的地盤。每晚要睡的時候,一躺下來就會跟這裸女對眼,感覺就好像是一整個晚上都有人會用奇怪的眼神看著我睡。我跟朋友們說了這件事,大家一陣絕倒,建議我如果怕,可以把那幅畫先拿下來。可是,我怕的就是那個裸女有靈,會不高興我把她拿下來啊!